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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30万元资金奖励 | 武汉市服务业领军企业认定工作已开启,涉及八大领域
政策速读



政策关键词: 服务业领军企业


行业类别: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意设计(含数字创意)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会展服务业、商贸服务业、健康服务业、旅游服务业


关键认定指标: 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情况、企业年度在汉纳税情况


支持力度: 对经认定的服务业领军企业给予每家企业 30 万元资金奖励 。


申报截止日期: 2019年8月31日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市委、 市政府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的有关要 求, 坚持政府引导、 企业主体、 突出重点、 扶优扶强、 动态管 理的原则,  用3年时间, 通过开展认定形成一批主业突出、 核

心竞争力强、  发展速度快、 质量效益好、  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 业领军企业,共约70家,发挥服务业企业“ 头雁 ”效应, 鼓励企业发展壮大, 成为带动全市服务业转型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领军力量。


二、 评选对象


(一)行业领域

为贯彻落实武政 〔2018〕57号文?全面实施服务业高质量 发展八大行动, 打造服务名城, 武汉市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范围主要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 创意设计、 现代物流、 金融、会展、 商贸、 健康、 旅游等8大服务业重点领域。市服务业领 军企业认定采取自愿、 公开的方式进行, 为切实反映企业发展 实力, 提升行业代表面, 兼顾公平, 对认定范围的相关行业领 域进行了细分。   


具体领域及细分行业如下: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基础软件及信息安全,行业应用 软件及解决方案,系统集成和软件服务外包, 互联网及大数据;

2.创意设计(含数字创意)服务业:建筑景观设计,基础设 施设计, 工业设施设计, 工业设计, 文化创意设计;

3.现代物流业:仓储, 运输, 综合服务;

4.金融服务业:银行业, 保险业, 证券业;

5.会展服务业:会展服务;

6.商贸服务业:零售业, 批发业, 餐饮业;

7健康服务业:第三方独立检验检测服务,第三方独立健康 体检服务;

8旅游服务业:旅行社, 景区, 饭店。


(二)认定基本条件

1在武汉市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纳入本市统一核算, 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重点行业领域。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实力强,发展潜力大,有较高的资质 和较好的业绩,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3.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未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三、 认定方法


(一)认定基础指标及权重


市服务业领军企业认定标准主要考核企业规模、 对地方经

济发展贡献及企业的成长性, 具体指标和权重如下: 


1.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情况:

( 1)营业收入规模:权重 40%;

( 2)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速:权重 10%。

(保险业营业收入为年度保费收入)


2.企业年度在汉纳税情况: 

( 1)纳税总额:权重 40%;

( 2)纳税总额较上年增速:权重 10%。


(二)计分办法 


申报企业总分由企业基础得分和附加分两项得分合并计算:I.企业基础得分。考核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规模及增速、年度在汉纳税总额及增速等4项指标, 每个企业基础得分按百分制 计算, 为4个单项指标得分总和。


每个指标得分=分值×[(本值 - 最低值)÷(最高值 一 最低 值)×40+60]×100


2.企业附加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结合各细分行业的特点, 设置 一定特色考核指标, 即申报企业获得国际、 国家相关行业 权威资质、 权威奖项等,特色考核指标要兼具公平性、 可量化、 易核查。  


附加分总计 10 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明确考核 加分事项内容及计分办法,报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 发改委, 下简称“市服务业办”)备案, 并由各部门负责特色考核指标的审核认定工作。


(三)认定时序及名额每年在 8 大领域中各选取 l个细分行业开展市服务业领军 企业认定,对申报企业总分进行排序 ,原则 上每个细分行业取 排名 前 3 的企业认定为 市服务业领军企业 ;年度行业 申报企业 数量低于 10 家的 ,按照排序认定 1 家领军企业 。每年全市认定 市服务业领军企业 30 家左右 ,每个细分行业的领军企业原则上 三年为 一个认定周期。


四、组织实施


( 一 ) 部门职责

市服务业办牵头组 织市服务业领军企业认 定工作,负责组 织制订认定标准 ,委托 第三方开展认定条件审核等相关工作 ,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 发挥行业主管 部门职责 ,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


( 二 ) 认定程序

1.发布公告。市服务业办负责制定认定公告,并明确第三方 审查机构 ,及时向社会发布 。各行业 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 的认定宣传工作及重点企业的政策知晓等 配合工作 。企业 可按 照公告要求 ,准备相关资料,自愿向第三方机构提交认定申请 。

2.第三方审查。受理截止后,第三 方机构负责对申报企业及 申报资料的符合性 、真实性进行审查 ,计算基础得分 ,并将基 础得分排序结果报市服务业办 。

3.部门审核 。市服务业办负责就第三方初审结果 征求各行业 主管部门意见 ,各行业 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发展情况 、参评企业 经营情况及行业影响力 等 ,对第 三方初审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并 形成加分建议,以正式文件报市服务业办 。市服务业办综合各 部门 意见后拟定初步入围名单。

4.媒体公示。市服务业办负责将初步入围名单进行媒体 公示。

5.市政府审定 。公示通过后 ,市服务业办将服务业领军企业 拟入围名单报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公告授牌 。经市政府审定后 ,市服务业办负责将市服务业 领军企业名单进行媒 体公告,并以市服务业工作 领导小组名义 授牌。


五、支持政策


( 一 ) 资金支持。按照 《武汉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政策》 ( 武政规 〔 2019 〕 1号 ) 的规定,对经认定的服务业 领军企业给予每家企业 30 万元资金奖励 。


   人才支持。认定为 市服务业领军企业的企业高管  可优先参加全市服务业领军人才 专题培训班 ,并优先推荐参加省服务业领军人才 评选活动。


六、领军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强化领军企业跟踪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 领军企业跟踪服务机制 ,责任到人,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  跟踪并协调解决领军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加强领军企业的监督管理。凡在认定周期内,企业 发生下列情况,并被相关各级主管部门处罚的 ,一律取消领军企业称号 ,并追回已拨付奖励资金:

I.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 ;

2.偷税、骗税、抗税或逃避追缴欠税 ;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 ;

4.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或银行企业信贷登记征 信咨询系统中有严重失信记录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经营管理者在个人 信用征信系统中有严 重失信记录;

5.有其他严 重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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