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相关企业:
据《武汉开发区管委会 汉南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武经开规〔2019〕6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0年度建筑业企业高管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管人才所属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依法合规经营,无不良诚信记录。
1.施工企业资质达到总承包一级及以上;2.设计企业资质达到综合甲级;3.建筑产业链其它相关企业(除施工、设计企业)年度产值达到2亿元;4.装配式建筑制造企业年度产值达到10亿元;5.其他类企业最多5人/家。
(二)高管人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才(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研发部门负责人或相当层级职务等),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工作人员并在区内纳税。对税前年收入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给予奖励。
(三)单个企业奖励人数不超过企业员工总人数的8%且总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获奖励的高管人才应为非财政供养在职工作人员(含国企人员),并无不良诚信记录。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引进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企业高管,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除中央以外予以奖励。本条奖励资金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1.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2020年度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企业高管人才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1)(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20年度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企业高管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2)(申请本人亲笔签名)、申请本人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外籍人员需提供中英文姓名,并备注国籍)(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明、企业本年度相关财务报表及产值证明(产值数据附企业上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相关数据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纳税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4.企业缴纳社保总明细证明(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或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加盖公司公章);
5.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当年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和纳税清单(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在职工作证明(加盖公司公章)、上级控股母公司的委派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6.承诺函(附件3)。申请本办法奖励的企业或机构需承诺对相关奖励政策及约定已知悉,并承诺提供材料属实(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 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区建设局邮箱(请将申报资料整合为1个PDF格式文件,邮箱:1532150026@qq.com),进行预审。
2.在预审通过后将申报资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提交至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请各企业务必尽早提交,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3.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高管。
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开发区管委会 汉南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中“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